展览馆防火对策

2009-08-14 14:36:16 作者:严建民 来源:福建消防信息网 网友评论 0

展览馆建筑防火要求 展览馆是重要的公共建筑。建筑物和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一二级。防火间距,安全疏散以及锅炉房、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等的设置,也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展览会是用固定的或巡回的方式,公开展出工农业产品、手工业制品、历史文物、工艺美术品以及各种图书、图片、实物、标本、模型,供人们参观、学习和欣赏的一种临时组织活动。专门为展览用的固定建筑,一般称为展览馆。 展览会或展览所在地点都是重要的公共场所。主办单位有国内的,也有国外的;展品有的是各种各样的展销品,有的是稀世珍宝,价值连城,观众和顾客十分踊跃。展出物品多是可燃易燃品,加之展览过程中使用各种电气设备,出入人员多而又复杂,稍有不注意,就容易发生火灾。所以,确保展览馆、展览会的安全,防火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一、展览馆建筑防火对策 

1、展览馆建筑防火要求 展览馆是重要的公共建筑。建筑物和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一二级。防火间距,安全疏散以及锅炉房、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等的设置,也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2、临时性的展览棚 

  (1)对大面积的展览棚,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分组布置。每组的建筑面积总和不应超过200m2;组内的每座展览棚的面积不宜超过500m2;组内棚与棚之间应留出不小于7m防火间距。

  (2)距离易燃易爆建(构)物,如变电所,锅炉房等应不小于30m。 

  (3)距离医院的病房、托儿所和幼儿园应不小于20m;一般永久性建筑应不小于16m。

  (4)距离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20kv以下的不小于3m;35kv发上的不小于6m。 

  (5)不宜采用易燃建筑材料。 

二、展览馆电气设备防火对策 

1、展览馆(会)在展出时,往往还需要临时安装一些彩灯、霓虹灯等装饰灯具和电动模型,用电负荷量增多 。由于具有临时安装的特点,施工往往比校粗糙,达不到规范要求,因而带来了一定的火灾危险性。

安装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对电气设备的总负荷量应进行严格核算,总负荷量应低于变压器总容量。如超过时,应与供电部门联系,增加临时供电量,以防变压器过载导致起火。 

  (2)电气线路、设备的安装,应由正式电工进行。每台电气设备应设闸刀开关,容量较大的动力设备,一般应设置过载和缺相的保护装置。开关、插座及配电板等,应设在参观人员不易接触及和便于工作人员操作的地方,周围不准存放其他物品。 

  (3)电动模型、彩灯及声、光控制装置所有的电源变压器,不得安装在可燃物上,应尽量设置在展台、展箱及展品模型外的通风良好处,并有非燃烧壳、罩保护。 

  (4)临时电线应尽量采用橡套电缆,不宜采用单芯铜、铝绝缘导线。当电线、电缆必须沿人行道面敷设时,应穿入钢管,管外做格桥防护,以防参观人员绊倒。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线不得穿入同一管内,管内不得有接头;必须有接头时,应加装接线盒。钢管两端应加木护圈,以防绝缘擦破,产生短路。在模型侧接线处,电线应有固定措施,以防止拉断。如采用铝蕊导线时,其接装潢必须压接或焊接,禁止采用绑接或绞接。 

  (5)动力、彩灯、照明、模型等不同电压等级的线路应分开敷设。12v~36v与110v~220v的插座应有区别,12~36v采用两眼插座,110~220v采用三眼插座,防止因插错发生事故。

2、展览馆电气照明防火要求 展览会上常用的照明灯具有白炽灯、荧光灯、高压水银荧光灯、碘钨灯等。这些灯具工作表面温度很高,如100W的白炽灯为170~220℃,1000W的碘钨灯为500~800℃,可点燃一些可燃物质。当供电电压超过灯具的电压,大功率灯泡受热不均或水滴溅在灯泡上时,能引起灯光爆碎,掉落的火花,可使易燃物质起火。所以对照明灯具应采取以下防火药味安全措施。 

  (1)每一回路安装灯数(包括插座),不宜超过20个,彩灯可酌量增加最大负荷量不应超过20A。 

  (2)灯具布置应避开可燃物,如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防止烤着可燃物起火;日光灯、高压水银灯的镇流器不应安装在可燃、易燃的地方;装在展箱内的日光灯,应将镇流器移出置于顶上,以利通风散热。 

  (3)有些展览工作时间较长,中午又没有休息时间,对展柜、展板等处的照明灯具应考虑两组切换使用。 

  (4)展台、展板、展柜、电动模型和展棚内严禁采用碘钨灯时高热灯具。有的部位,如露天场地采用时,应与易燃、可燃物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一般净距不小于1m。灯头接线应用瓷保护,以防导线绝缘体被高温烤焦剥落短路起火。 

  (5)露天展览用的照明灯具及其电气设备应为防潮型或采取其他防雨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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